您当前的位置 : 东北网  >  文体频道  >  热辣回放
搜 索
上班7年上错公司 上班7年上错公司是什么梗?
2018-09-09 18:01:59 来源:中国网  作者:
关注东北网
微博
Qzone
极光新闻

  上班7年上错公司陈,42岁女士在一家影楼上班7年。当她通过法院向影楼索要社保补贴时,发现自己上班的影楼,竟然与合同中的不是同一家。

  陈女士今年42岁。2011年离婚后,她独自带着儿子生活,每月工资3000元,除了要缴纳800元的社保,还要供儿子上学和母子俩的生活。随着儿子渐渐长大,她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。

  去年3月,陈女士向工作7年的江岸区全能皇宫婚纱摄影店提出,希望公司为她缴纳社保。公司答复,她的工资中已经包含500元的社保补贴。陈女士咨询律师了解到,该公司的这种做法违法,严重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,她可以提出离职,并且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。

  当年5月,陈女士辞职,之后向江岸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。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曹红玲受派为她提供法律援助。

  曹红玲律师调查发现,陈女士每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,都被公司收走。她的离职申请表上也没有公司公章,工资转账银行明细上也没有显示公司的名称。这意味着,陈女士不能直接证明她与全能皇宫婚纱摄影店的劳动关系。

  陈女士找到银行,重新打印了带有工资支付单位名称的明细单。曹红玲律师代理陈女士申请劳动仲裁,主张社保损失赔偿、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。

[1]  [2]  下一页  尾页

责任编辑:连冬雪
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,我们立刻删除。
频道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