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宇春的确不该去评足球
青年周末(以下简称“青周”):专栏是否可以这样跨越自身工作领域的来写:一个歌手去写足球评论,而且此前在媒体采访中她还表示自己喜欢的是篮球?
马少华(以下简称“马”):一般来说,人们对报刊的专栏文章,当然有特殊的期待:比如专业的判断、专业的知识。
李宇春的专栏则另当别论,它属于“明星专栏”,现在报上所在多有,不只李宇春在写。人们从中并不期待专业的判断,只期待满足好奇感。别人出了丑,也满足了好奇感。因此两类专栏的标准不同。李宇春的确不应该接受邀请去写足球专栏,因为这里面有专业标准。但世界杯差不多是全民节日,外行参与进来一块热闹的,在新闻界也不乏其人。只是李宇春应该知道:有多少人睁大眼睛盯着她出丑呢。她自己又没有经验,一定会出这样的事。
一稿多“卖”,
是李宇春个人自由
青周:专栏是否分为辛迪加专栏和个人专栏,而像李宇春这样,一稿同时投向16家媒体的,是不是之前没有惯例?是否符合新闻运作习惯?
马:西方国家的稿件辛迪加首先是稿源的组织、传播形式,一个人的作品,可以由辛迪加卖给多家媒体,类似于个人作品的“通讯社”。美国一些专栏作家的作品正是这样传播的。它是保护包括作者著作权在内的各类权利的成熟运作方式。但它本身并不意味着否定作者个人拥有向多家媒体“一稿多投”的权利。李宇春一篇稿子传给多家媒体,是她个人的行为,是她个人与媒体之间的信用问题。除此之外,并不存在判断这种行为的专业标准或道德标准。
读者要烦李宇春,
别买报纸就行
青周:一个作者如果同时在16家媒体上发表专栏稿件,是否有些对公众不负责?
马:没有抽象的“公众”,只有具体的读者。一位读者对于某个作者或报纸不满,他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不再买这张报纸。
能否累了一天还写球评,
看个人情况
青周:您在进入教学领域之前,曾写过很多专栏。不知道专栏作者的写作速度和情况一般如何。李宇春现在的工作时间是白天到半夜一直在录制歌曲,凌晨回到酒店后看球,然后开始写球评,您觉得她这样一天写一篇能写得出来吗?是不是对一般的专栏作者而言,已经是超负荷运作?
马:我自己确实也写过一些新闻评论的专栏。我不属于专家,也很难提供专业判断。只是新闻评论写多了,有一些经验。编辑邀请我写专栏,一些读者看我的专栏,可能属于个人的偏好。过去在报纸工作时,“两会”期间,我有过一天一篇的记录。但现在每周只写一篇专栏。但是,人与人不能比。我不能由自己推定李宇春。何况年龄、精力、作品的内容、读者的期待都完全不同。